我市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开始申报 入选可获10万元奖励
发布时间:2017-03-20 09:2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日前,市人社部门启动2017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设立申报工作,我市各类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及省级以上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留学人员创业园区均可申报设立。

据了解,今年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为:申报单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较好的经济效益,近两年连续盈利,其中,研发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800万元,产业型单位的上一年度末净资产值应当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研发机构应具备必要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实验设备,且设备原值不低于500万元,已取得2项以上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申报单位须拥有较高水平的研究开发团队,能提出理论创新、技术领先的博士后科研项目,专职研发人员数量应在10人以上;能为博士后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建有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研发载体,承担国家或省重大项目的单位,可优先设立创新基地。

据悉,市委、市政府还出台了鼓励措施,对新设立省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由政府财政给予10万元奖励,每招收1名博士,政府财政补助所在单位科研经费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