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城乡居民医保工作平稳有序进行中
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开展,今年是新城乡医保整合后参保缴费工作的第一年,切实加强对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的领导,科学做好任务分解,扎实做好缴费工作的组织和落实,尽可能方便群众,努力提高参保率。
参保缴费时间为2017年11月10日至12月5日,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相应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但近期中心接到很多村民来电反映,称村委强制要求村民缴纳20元意外伤害险,否则不予参加新农合,很多村民认为该收费不合理,不应把20元意外伤害险跟新农合捆绑在一起,应该本着自愿的原则,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加强与商业健康保险衔接,满足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之外的医疗需求,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连云港分公司继续开展“城乡医保补充意外综合保险”工作。城乡居民在参加医疗保险基础上,可自愿参加商业补充保险。“城乡医保补充意外伤害综合保险”每人每年个人缴纳20元,由各镇缴纳至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制定账户。
中心已将问题反映至各镇,各镇给出回复已告知村委不得强制缴纳意外伤害险,该项保险为自愿,并已做好回访。
(仲雪梅 王宝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