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南:我县圆满完成2017年国家版排污许可证
12月26日,随着连云港金泉皮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的发出,灌南县2017年应发行业排污许可证全部审核完毕,完成网上发放,包括钢铁企业2家,农药(含农药中间体)企业24家,制革企业5家和原料药企业1家,共计32家。
2017年排污许可证核发范围是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确定的,火电、钢铁、焦化、氮肥、印染、原料药制造、制革、平板玻璃、石化、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工业企业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环水体〔2016〕186号)以及各行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明确的各项要求,在国家排污许可申请平台注册、填报、提交排污许可证申请,并向核发机关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在规定的申请时限内完成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
自排污许可证制度改革以来,面对灌南县发证数量大、审核力量不足、时间要求紧的困难局面,灌南县环保局倒排工期,多措并举,解决困难。首先建议企业委托第三方进行填报,缩短填报和修改时间的同时,也保证填报的质量。其次邀请专家对我县排污许可证企业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修改意见,并督促企业修改到位。最后定时调度企业核发进度,督促进度落后企业及时完成填报工作。(王晓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