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市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 16:46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连人社发〔2016〕313号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连云港开发区、云台山景区、高新区党群工作部,东中西合作示范区社会事业局:

近年来,全市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围绕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工作、制度逐年推进,取得了长足发展,已经建成覆盖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人社服务平台,公共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监察等各项人社业务不断向基层延伸,方便了群众办事,工作效率不断提高。随着基层对人社民生事业需求的不断增加,基层人社服务平台也出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服务短板,主要表现在服务场所功能化建设地域不平衡,城乡差距较为明显;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不完全统一,服务效能打折扣;人员队伍建设需要加强,综合业务素质需要提高;服务设备需要配套完善,信息化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等方面。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提高平台建设标准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实施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程。现将《全市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111




全市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全面提高全市基层平台建设水平,整体实现提档升级,提升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成覆盖城乡的15分钟标准化基层人社服务网络,到2018年底,全市所有乡镇(街道)、村(社区)平台达到标准化建设规范要求。同时,开展星级评定,设三星、四星、五星。

2016年,乡镇(街道)、社区平台达标率80%以上,村平台达标率60%以上。评定三星级平台1130家:乡镇(街道)84家,社区190家,村856家。

二、提升达标内容

(一)硬件基础建设

1﹒场所建设。支持乡镇(街道)平台建立独立的一站式服务大厅,有条件的,划分自助查询区、业务支持区、综合办理区和其他专门场所(如:就业创业指导室、劳动争议调解室、职业技能培训室、档案室等)。各级基层平台与公共综合服务中心共建共享的,应设立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2﹒机构名称。乡镇(街道)平台统一名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村(社区)平台统一名称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3﹒场所布局。服务场所布局大方得体、简洁明快,方便服务对象办理业务,服务窗口悬挂(摆放)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服务指示牌,入口处设置服务时间标牌。开放式服务大厅应设立咨询台或引导台,提供老花镜、医药箱等便民利民设备,张贴咨询服务和单据填写示范,整齐摆放各类业务宣传页,根据需要设置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提供残障人员使用的卫生间等。

4﹒设备配置。乡镇(街道)平台配置办公服务(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资料存放(资料柜、档案柜)、自助查询(信息终端、一体机)、信息网络、宣传(公示栏、宣传资料架)等应配设备,选配接待(会客桌椅、饮水机等)、其他办公服务(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等)、信息发布终端(电子显示屏、液晶显示器)等其他设备。村(社区)平台配置电脑、打印机、桌椅、电话、宣传资料架等必备设备,服务人口较多的社区配备自助求职机/人社自助服务一体机、公共就业信息发布屏。

(二)规范化服务建设

5﹒服务事项规范。基层平台的工作职责、经办业务明确,有公示制度牌;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人社服务项目,公示服务项目清单和经办业务标准。

6﹒服务流程规范。对基层平台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范围内的每一项业务,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所需资料、服务步骤、服务流程,严格按照规范服务流程操作,服务有记录,建立规范的业务台账资料。

7﹒服务标准规范。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做到服务准备“三提前”、服务咨询“四告知”、服务受理“不推诿”、服务办理“不积压”和服务结果“不出错”。工作人员挂牌上岗,使用文明用语,为服务对象提供“一条龙”基层公共服务。

(三)人员队伍建设

8﹒人员配备。乡镇(街道)平台按照每6000名左右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村(社区)平台根据工作业务量大小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所需人员可采取内部调剂、公开招聘、政府购岗等办法解决。

9﹒岗位要求。全面推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基层平台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应全部通过国家职业资格的鉴定考核并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准备入职或新入职的劳动保障协理员经培训合格后持四级证书上岗,各级基层平台业务负责人和入职两年以上的专职劳动保障协理员应持三级证书。基层平台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提升培训。

10﹒人员考核。乡镇(街道)、村(社区)将基层平台人员按年度纳入同级考核,考核结果与人员聘用、待遇挂钩。

(四)信息化建设

11﹒信息联网畅通。基层平台网络要接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网络,网络保持畅通,实现基层平台业务信息化管理和网上运作。

12﹒业务网上办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各项人社业务均按要求网上办理。各项业务数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数据准确率达到95%以上。积极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发放工作。

三、组织实施

基层人社服务平台建设提升工作纳入全市人社系统年度目标考核,做好以下工作安排:

1、抓好提升达标工作

各县区制定平台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确定年度提升达标对象,安排工作计划,明确专人负责,开展工作指导,组织实施本地的建设提升工作。

2、做好平台创建工作

在达标基础上开展星级评定(当年提升达标只参评三星级),一年一评定,评定标准见附件。积极做好国家充分就业(示范)社区、省级创业型乡镇(街道)等各项创建工作。

3、开展星级评定验收

每年11月底前,各县区完成基层平台达标及星级评定的初评,并上报市劳动就业管理处。12月底前,市组织评定验收和认定。

四、其他要求

各县区要抓好基层平台建设达标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和检查评定工作,在硬件建设、工作经费和人员待遇上,要落实好政策文件,加大与编办、财政、民政沟通协调,逐年提升基层平台建设水平。

本实施方案由市劳动就业管理处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乡镇(街道)平台建设检查评估标准

2.村(社区)平台建设检查评估标准

3.2016年基层平台提升达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乡镇(街道)平台建设检查评估标准

项目

分值

分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评估分

硬件基础建设

基本分35分,加分20分

1、场所建设

基本分:在乡镇(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或独立的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的人社综合服务窗口区域(6分),设置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窗口(4分)。

10



加分项:乡镇(街道)平台建立独立的一站式服务大厅(5分),服务场所面积180平米以上(3分),划分自助查询区、业务支持区、综合办理区和其他专门场所(如:就业创业指导室、劳动争议调解室、职业技能培训室、档案室等)(2分)。

10



2、机构名称

基本分:乡镇(街道)平台统一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分)。

5



3、场所布局

基本分:设置规范统一的户外标牌(3分),户外铜牌(1分);户外有服务时间标牌(1分),信息栏(2分);服务场所布局合理,装修统一,美观实用,服务窗口悬挂(摆放)服务指示牌(2分);张贴单据填写示范,摆放业务宣传页,提供老花镜、医药箱等便民利民设备(1分)。

10



加分项:设置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提供残障人员使用的卫生间(2分)。

2



4、设备配置

基本分:配置办公服务(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6分),资料存放(资料柜、档案柜)(2分),宣传(宣传资料架)(2分)等。

10



加分项:配备接待(会客桌椅、饮水机等)(2分)、其他办公(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等)(2分)、自助查询(自助求职机或一体机)(2分)、信息发布终端(电子屏或液晶终端)(2分)等设备。

8



规范化服务建设

基本分25分

5、服务事项规范

基本分:工作职责和经办业务明确,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项目(4分);公示服务项目清单和业务标准,有公示制度牌(4分)。

8



6、服务流程规范

基本分:基层平台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范围内的业务,严格按照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所需资料、服务步骤、服务流程的规范服务流程操作(4分);服务有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业务台账资料(4分)。

8



7、服务标准规范

基本分: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工作人员熟知并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3分);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挂牌上岗服务(3分);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人社公共服务(3分)。

9



项目

分值

分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评估分

人员队伍建设

基本分25分,加分5分

8、人员配备

基本分:乡镇(街道)平台按照每6000名左右服务对象配备1名工作人员,每少1人扣1分,扣完为止(6分);乡镇(街道)平台人员专职化率100%,每低10%扣1分,扣完为止(4分)。

10



9、岗位要求

基本分:全面推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每少1人扣1分(7分);基层平台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提升培训,有培训记录(3分)。

10



加分项: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每取得1本三级证书加1分,5分封顶(5分)。

5



10、人员考核

基本分:基层平台人员按年度纳入同级考核,考核结果与人员聘用、待遇挂钩,有考核结果和待遇证明材料(5分)。

5



信息化建设

基本分15分

11、信息联网畅通

基本分:基层平台网络接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网络,网络保持畅通,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联网上机操作(6分)。

6



12、业务网上办理

基本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各项人社业务均按要求网上办理(3分),各项业务基础台账数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率、准确率达到100%,每出现1处差错扣0.5分,扣完为止(3分);按要求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发放工作(3分)。

9



其他


13、表彰

加分

受上年度人社工作表彰或奖励:国家级的单位的加5分,个人的加3分;省级单位的加3分,个人的加2分;市级单位的加2分,个人的加1分;县级单位的加1分,个人的加0.5分。上述加分不封顶。




基本分

100



加分合计

25



合计





说明:1、“★”为平台达标的基础评估项目,也是星级评估的起评项目。

2、分值:达标平台:基本分70分以上;在达标基础上,三星级80分以上,

四星级90分以上,五星级100分以上。




附件2:

村(社区)平台建设检查评估标准

项目

分值

分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评估分

硬件基础建设

基本分35分,加分25分

1、场所建设

基本分:在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或独立的服务场所)设立专门的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8分),设置就业创业、社会保障等窗口(2分)。

10



加分项:建立独立的一站式服务大厅 (6分);服务场所面积60平米以上(4分)。

10



2、机构名称

基本分:村(社区)平台统一名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站”。

5



3、场所布局

基本分:户外有服务时间标牌(2分),信息栏(2分);服务场所布局合理,装修统一,美观实用,服务窗口悬挂(摆放)服务指示牌(3分);张贴单据填写示范,摆放业务宣传页,提供老花镜、医药箱等便民利民设备(3分)。

10



加分项:设置规范统一的户外标牌(3分);户外铜牌(2分);设置无障碍坡道等无障碍设施,提供残障人员使用的卫生间(2分)。

7



4、设备配置

基本分:配置办公服务(桌椅、电话、电脑、打印机)(6分),资料存放(资料柜、档案柜)(2分),宣传(宣传资料架)(2分)等。

10



加分项:配备接待(会客桌椅、饮水机等)(2分)、其他办公(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高拍仪等)(2分)、自助查询(自助求职终端或一体机)(2分)、信息发布终端(电子屏或液晶终端)(2分)等设备。

8



规范化服务建设

基本分25分

5、服务事项规范

基本分:工作职责和经办业务明确,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维权等服务项目(4分);公示服务项目清单和业务标准,有公示制度牌(4分)。

8



6、服务流程规范

基本分:基层平台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范围内的业务,严格按照服务项目、服务对象、所需资料、服务步骤、服务流程的规范服务流程操作(4分);服务有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业务台账资料(4分)。

8



7、服务标准规范

基本分:开展创建优质服务窗口活动,工作人员熟知并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结制等服务制度(3分);基层平台工作人员使用文明用语,挂牌上岗服务(3分);为服务对象提供“一站式、一条龙”人社公共服务(3分)。

9



项目

分值

分项目

评估内容

标准分

自评分

评估分

人员队伍建设

基本分25分,加分5分

8、人员配备

基本分:村(社区)平台根据工作业务量大小配备不少于1名专(兼)职劳动保障协理员(10分)。

10



9、岗位要求

基本分:全面推行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劳动保障协理员职业资格证书上岗,每少1人扣1分(7分);基层平台人员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业务提升培训,有培训记录(3分)。

10



加分项:基层平台工作人员每取得1本三级证书加1分,5分封顶(5分)。

5



10、人员考核

基本分:社区(村级暂不作要求)平台人员按年度纳入同级考核,考核结果与人员聘用、待遇挂钩,有考核结果和待遇证明材料(5分)。

5



信息化建设

基本分15分

11、信息联网畅通

基本分:基层平台网络接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金保工程”网络,网络保持畅通,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联网上机操作(5分)。

5



12、业务网上办理

基本分:就业创业、社会保障、技能培训、劳动监察等各项人社业务均按要求网上办理(4分),各项业务基础台账数据及时录入信息系统,数据录入率、准确率达到100%,每出现1处差错扣0.5分,扣完为止(3分);按要求做好社会保障卡数据采集、发放工作(3分)。

10



其他


13、表彰

加分

上年度人社工作表彰或奖励:国家级的单位的加5分,个人的加3分;省级单位的加3分,个人的加2分;市级单位的加2分,个人的加1分;县级单位的加1分,个人的加0.5分。上述加分不封顶。




基本分

100



加分合计

30



合计





说明:1、“★”为平台达标的基础评估项目,也是星级评估的起评项目。

2、分值:达标平台:基本分70分以上;在达标基础上,三星级80分以上,

四星级90分以上,五星级100分以上。



附件3:

2016年基层平台提升达标任务分解表


街道

乡镇

社区

东海县

2

16

12

208

灌云县

12

14

182

灌南县

10

6

135

赣榆区

14

20

252

海州区

11

4

90

48

连云区

8

24

10

开发区

3

14

10

云台山景区

1

1

6

东中西合作示范区

1

1

1

高新区

2

8

4

合计

28

56

190

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