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度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12 09:01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根据《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连职称办[2017]5号)精神,经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称办”)审核同意,2017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工作正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在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事业单位、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中具体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符合初定或考评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按有关程序规定申报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一)初定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渠道申报初定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1.获得中专及以上学历(位),在校学习专业与交通工程类专业一致或相近。

2.在与所学专业对口的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

(1)员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助理级:大学专科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3.任期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4.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经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二)考评资格

非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对口专业毕业的人员,仍按“以考代评”模式,报考人员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的任职年限符合以下条件:

(1)员级:中专及以上学历的,需从事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2)助理级:中专学历的,需取得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资格满4年或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学历的,需取得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资格满2年或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在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1年。

2.任期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格次。

3.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并经人社部门审验合格。

二、报名审查

(一)报名时间

所有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1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二)收费标准

按有关规定收取考评费用,标准为80元/人。

(三)程序安排

为切实强化压实各级部门对申报人资格、材料的审核职责,进一步规范落实申报推荐有关程序规定,今年不再接收个人报送申报材料,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统一安排如下:

初定相关材料各县区分别报送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汇总;市其他相关企业单位报市职称主管部门。

各县区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开展本地区申报、推荐等工作,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统一将材料集中报送当地县区交通运输局,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县区交通运输局及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材料由各县区交通运输局集中报送;市各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申报、推荐等工作,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分别审核同意后,材料由市各主管部门集中报送;市区外资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非公经济组织的人员,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代理机构分别审核同意后,材料由申报人所在单位集中报送。

(四)材料要求

1.初定材料

申请初定人员应真实、准确、规范地填写《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附件1,一式2份,统一使用A4纸正反面或使用A3纸按“手册”版式打印),“拟定资格”统一填写:“拟申报专业学科+拟初定资格等级”,其中“拟申报专业学科”在交通路桥工程、交通公路机械、交通汽车工程、交通港航工程和交通船舶运用工程5个专业学科中选填,“拟初定资格等级”统一填写“员级”或“助理级”。

同时,申请初定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单位提交以下审验材料:

(1)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学历(位)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聘岗证书、年度考核材料和继续教育证书,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式1份,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明确签写审核意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人、申报单位同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一式1份),《承诺书》随申报人材料一同上报。

经审验无误后,由单位统一填报《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附件2,一式1份),电子表格报送业务邮箱:jtjzzc@163.com,纸质版审查表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初定申报材料上、下半年分别于2017年7月11日、11月10日前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

2.考评材料

参加考评的人员需在报名时提供以下审验材料:

(1)《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附件3,一式1份)。由申报人填报,并经所在单位和隶属的职称管理部门共同审核推荐。

(2)《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4,一式1份)。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填报,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集中报送市交通运输局政治处,同时将电子表格报送业务邮箱:jtjzzc@163.com。

(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位)证书、学历(位)验证报告(可通过“学信网”查询验证)、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聘岗证书、年度考核材料和继续教育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1份,须由单位审核人签字、明确签写审核意见、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使用圆珠笔在照片背面签名),请各单位将照片收集齐后按专业分类轻贴在A4纸上,照片下方注明每个人姓名及工作单位。

(5)申报人、申报单位同时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一式1份),《承诺书》随申报人材料一同装订上报。

三、考试安排

2017年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笔试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9月中下旬,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考试合格人员即获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内容为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各类行业管理条例、技术规范、专业基础及其应用知识,复习参考资料已上传至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供下载使用。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需自主收集、整理及装订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的有效时间截止为2016年12月31日。申报材料的原件(身份证除外)和考评材料统一使用档案袋装放、分开报送。原件的材料袋上需注明明细或粘贴目录,资格审核结束后集中退还。考评材料的材料袋两面分别粘贴申报材料目录和申报材料袋封面,考试结束后集中退还或销毁。

(二)申报人必须为申报单位的在职在岗人员,以申报人的社保缴存单位信息判定。“参保证明”是指由申报人单位所在地社会保险征缴部门开具、内容包含参保人姓名、身份证号、社保编号、缴存单位名称、参保种类及起止时间等信息并加盖经办人印章、社保征缴部门业务公章的证明材料,内容不全、信息不对称的,一律视为无效。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人员)不得参加本专业序列的技术资格评审。

(三)申报人要自觉遵守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纪律,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书写工整、完备齐全,严禁虚报、编造甚至伪造考评材料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本人当年申报资格并通报所在单位,并自查实的下一年起3年内不予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资格,取得资格的予以取消,同时视情节严重纳入社会征信系统,与个人的信用档案直接关联。

(四)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做好材料审核、报送和推荐等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所有申报材料须由审核人签名、签写审核意见及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按照“谁审查、谁签字、谁盖章、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到人。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包庇、纵容甚至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对于不符合申报要求的,审核单位不得私自放宽口径、违规受理或者推诿上交,一经发现查实,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照《连云港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纪律规定》从重处理。

(五)以上材料及表格统一使用A4纸打印,电子文档可在连云港远程教育培训网“职称之窗”栏目“表格下载”或连云港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自行下载使用。联系人:吕银龙,联系电话:85817241。


附件:1.《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呈报表》

2.《初定专业技术资格审查表》

3.《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员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4.《连云港市交通公路(水运)工程专业知识考试报考人员花名册》

5.《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