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旅行社和导游人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7-01-01 08:15 信息来源: 阅读次数: 字号:【

全市各旅行社,全体导游人员:

在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市旅游局向你们表示诚挚的问候和美好的祝愿!我市旅游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大家的智慧和奉献。首先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全市旅游工作的支持和为之做出的努力!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旅游工作,去年11月30日召开的全市旅游业发展大会,描绘了我市旅游业发展的宏伟蓝图,实现这些目标任务需要全市上下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更需要我们旅游行业共同为之奋斗。其中,旅行社和导游人员发挥的作用也至关重要。当前,旅行社发展和导游工作也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特别是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正在加大对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集中公布了一大批违法违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都给旅行社和导游人员提出了更高要求。从总体上看,全市旅行社及广大导游人员热爱港城,奉献岗位,遵纪守法,规范管理,诚信经营、文明服务的意识明显增强。但是,也有少数旅行社和导游存在违规带团、服务不规范、讲解水平不高、超范围经营、不履行合同、不合理低价等违规违法行为。为规范旅行社经营行为,提高导游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旅游形象。在此,我们向全市旅行社及广大导游人员提出倡议如下:

一、各旅行社和广大导游人员要严格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江苏省旅游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旅行社在经营中要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信的原则,自觉规范经营行为,自觉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不欺骗游客,不虚假发布广告,不搞低价恶性竞争,不开展“不合理低价游”、“零负团费”等违规违法业务,为游客提供优质诚信的旅游产品和服务。

二、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要切实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排查整改安全隐患,保障游客的人身财产安全。

三、各旅行社要加强导游队伍建设,加强对导游人员的管理教育,提高导游人员的专业素质,强化服务质量意识,确保导游人员持证上岗、规范带团,尊重和自觉维护游客的合法权益,引导游客文明旅游、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四、广大导游人员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理念,把自己当作展示连云港、宣传连云港形象的窗口,文明待客、优质服务,真正让游客吃得放心、住得舒心、游得开心、购得称心。

五、全市各旅行社和导游人员要加强学习,融入发展大局、投身发展大潮。旅行社要多开发适销对路的旅游产品,策划更多更好的活动和旅游线路,吸引更多的国内外游客来连云港旅游,组织好市民外出旅游。在全市旅游大发展、大提升的过程中,各旅行社能够做大做强,广大导游人员实现自身价值的提升。

我市旅游业发展的目标令人鼓舞、任务催人奋进,真诚希望各旅行社和广大导游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抵制各种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行为,同时,我们也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开展综合整治,创建一个良好的旅行社经营和导游员执业环境,共同为建设“全国知名的滨海休闲旅游目的地”做出更大的贡献。

新年新气象!祝愿各位同仁新年快乐,阖家幸福,工作顺利,万事如意!


连云港市旅游局

2017年1月1日